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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二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06-21 09:01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二批“青年杰出人才

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二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

201879)精神,结合我校人才工作实际,现就我校组织开展全省高校第二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落实中省师德建设相关要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扎实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3.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和荣誉称号。

4.具有较好的学术、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有志于在教学和科研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7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女性不超过40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 201811日。

二、进度安排

1.推荐申报。各部门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报教师发展中心。

2.学校评审。教师发展中心根据申报情况织专家评审,通过审阅申报材料、会议评审等方式,提出建议推荐人选名单(不超过5人)。

3.人选公示。根据学校评审推荐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我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名单。

4.推荐上报。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上报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参加省上评选。

三、提交材料

1.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书及附件材料3份(合并装订)。

2.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在学校任职的证明材料;个人著作、论文、专利等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或参与重要学术组织证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并按此顺序排列、装订)

四、相关要求

1.各推荐部门于201874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所有材料电子版需刻录成光盘一并报送。

2.对于已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和在首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不再受理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电话:2252871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2. 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教师发展中心

                                                             201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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