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二批“青年杰出人才
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二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
〔2018〕79号)精神,结合我校人才工作实际,现就我校组织开展全省高校第二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落实中省师德建设相关要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扎实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3.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和荣誉称号。
4.具有较好的学术、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有志于在教学和科研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7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女性不超过40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1月1日。
二、进度安排
1.推荐申报。各部门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报教师发展中心。
2.学校评审。教师发展中心根据申报情况织专家评审,通过审阅申报材料、会议评审等方式,提出建议推荐人选名单(不超过5人)。
3.人选公示。根据学校评审推荐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我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名单。
4.推荐上报。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上报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参加省上评选。
三、提交材料
1.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书及附件材料3份(合并装订)。
2.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在学校任职的证明材料;个人著作、论文、专利等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或参与重要学术组织证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并按此顺序排列、装订)
四、相关要求
1.各推荐部门于2018年7月4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所有材料电子版需刻录成光盘一并报送。
2.对于已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和在首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不再受理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电话:2252871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2. 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