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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公办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4-10 08:59  

  

 

 

 

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公办本科高校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1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8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我校推荐指标为3人。

二、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须满5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须首先满足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18930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推荐人选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截至2018930日),学位要求可放宽至学士学位。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接受学校导师同意录取意见(接受学校未公开导师联系方式的除外),再下载、填写相关材料。各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等信息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查询和下载。

http://www.train.whu.edu.cn/

2. 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于415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李粉红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资助名额,请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核,把好质量关,公平公正地选拔推荐符合《通知》规定的人选,教师最终被接受学校录取后不得拒绝注册入学。

2. 学校组织审核,拟定最终上报人选。

      联系人:李粉红  联系电话:2252871

 

                                   教师发展中心

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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