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心概况  通知公告  教师支持与服务  培训与研讨  资源平台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3-06-13 16:34  

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197号)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我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公需课和专业课学习学时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要求。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202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公需课主题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其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月17日来陕重要讲话精神不少于2小时。2023年继续教育培训专业课科目,由各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授权培训专业范围自行确定。

2023年度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采取省级基地面授和网络选学两种形式。专业课采取面授学习、网络学习和同等学时认证形式获得,其中面授学习不得少于16小时。

四、面授学习

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是人社厅认定的省级基地,今年开展公需课面授、专业课面授,具体安排请咨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汤引生,电话(微信):13991420212。

五、注意事项

1.网络学习、同等认证、证书打印等事宜,请登录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jxjy.xidian.edu.cn/。未注册学院可通过微信扫码注册,已注册学员通过微信扫码登录,登录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2.2023年及以前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考试日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老师请及时补学。

3.请选择人社厅认定的省级基地或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参加学习。个人自行通过微信群或个人微信、QQ等方式参加学习而导致学时无法上传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的后果自负。学校在职称评审中审核继续教育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打印证书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电话:2252871。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3日

关闭窗口
 
访问量人数:

 

商洛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